每次车辆启动后都会原地等待热车,开自动挡车等红绿灯时,习惯将挡位挂入N挡,拉起手刹,诸如此类的驾驶习惯,相信很多人会这样做,但不代表这样做都是对的,事实上,有的驾驶习惯不仅多花冤枉钱还伤车。
第一、开车前有必要热车吗?
这个问题存在不同的观点,有的老司机认为热车是有必要的,每次启动车辆后都会等待热车,而有的车主则认为现在都是电喷车型,没有必要热车,当我们翻看车辆用车手册,并没有注明需要热车。
十几年前的车型,发动机工作主要依靠化油器,也就是进气道内的真空度来实现加热喷油工作,冷车刚启动时,温度很低,燃烧效率不高,只有等化油器达到最佳工作温度时才起步。
但是现如今的家用车,全都采用电喷方式,通过ECU电脑程序进行精准喷油,另外,发动机启动后,机油泵也就开始工作,机油很快就会流经发动机,因此,没必要等待热车。
一些老司机之所以说有必要热车,原因:车辆经过长时间停放,发动机内的机油会慢慢流回发动机底部油底壳内,当车辆启动后,发动机内并没有足够量的机油起到润滑作用。
缺少润滑,发动机曲轴、连杆等各个零部件之间会出现磨损,阻力大,油耗高等问题,另外,发动机正常工作时的温度在85-105摄氏度这个范围,刚启动时,缸内温度低,可能会影响汽油雾化效率以及润滑油流动性不是很好。
在偏北方地区,冬季气温普遍较低,冷车刚启动后,适当等待热车是有必要的,但没必要长时间原地热车,热车时间较长反而不好,长时间怠速状态,发动机转速低,可能会造成发动机燃烧不够充分。
不仅会增加油耗,还会导致发动机积碳,积碳增多后又会影响动力性能、驾驶体验、油耗等问题。总之,适当热车即可,冷车启动后,发动机声音较大,转速较高,稍等10多秒后转速和声音都回归正常,此时就可以正常行驶了。
第二、等红灯时,是D挡踩刹车好还是N挡拉手刹好?
没买车之前,每次坐车时总能看到老司机在红绿绿灯路口将挡位挂入N挡,然后拉起手刹,而自己开车时,总是保持D挡,然后踩着刹车,好奇问了老司机为何这样操作?老司机说了3个理由。
其一、自动挡车型,D挡踩着刹车,车辆会停下来,但此时车辆变速箱齿轮依然处于啮合状态,车辆仍然有一个向前的驱动力,踩着刹车就像往后拽着车,不让车走,也能明显感觉到车辆抖动感,这种感觉总有些不太舒适。
其二、挂入N挡,变速箱主从动齿轮分离,这时候没有驱动力,能明显感觉到车辆安静了许多,拉起手刹,此时右脚就可以放松休息了,长时间驾车也不会那么疲劳,还可以节省一定燃油。
其三、也有人说,如果保持D挡,踩着刹车,此时假设后方有车追尾,车子被强行推向前,很可能损坏变速箱棘轮,同样,车内人员也会在撞击的瞬间整个人往后仰,造成不必要的伤害。
因此,老司机慢慢就会养成“挂N挡,拉手刹”的习惯,当然了,现在的自动挡车型,很多都有自动驻车功能,等红灯时,踩了刹车,车辆停下来后自动驻车功能启用,相当于自动拉上手刹,此时就可以松开右脚了。
为此,有人说,带自动驻车功能的车型没必要手动挂入N挡,在D挡状态下,系统会刹车,确实比较省心,但自动驻车也有不足的地方,每次停车后右脚就会离开刹车,如果遇到紧急情况,慌忙中可能会误将油门当刹车。
事实上,每个人的驾驶习惯都不一样,以我自己来说,早些年开的自动挡车型没有自动驻车功能,那时候如果红黄灯等待时间超过30秒以上,我一般会挂入N挡,然后右脚依然踩着刹车,如果等待时间超过50秒以上,这时候也是挂入N挡,同时拉起手刹,让右脚休息。
如果等待的时间少于20秒,一般就默认D挡踩着刹车,后来换了车,有自动驻车功能,等红灯时,刹停后自动启用驻车功能,直接松开右脚,此时就默认D挡,不会手动挂入N挡。
第三、自动启停原本为了省油,为何有的车主上车就关掉它?
至于自动启停功能,有利也有弊,等红灯时,车辆刹停后发动机自动熄火,绿灯亮了后轻踩油门,发动机自动启动正常行驶,在拥堵的城市道路确实能省一些燃油。但是,它的痛点也很戳心。
带自动启停功能的电瓶属于普通电瓶的加强型,价位几乎是普通电池的2倍以上,由于发动机每次启动瞬间耗电较大,频繁自动启停,多少对电瓶寿命是有影响的。几年后省下来的油钱可能还不够换新电瓶。
此外,每次启动发动机的瞬间,感觉不是很舒服,如果在雨天车辆涉水后,发动机自动熄火,又自动启动,很可能对发动机造成损伤,发动机进水二次启动保险公司是不赔付德尔,那只能自费维修,那就很冤了。
所以说,很多老司机一上车就习惯将自动启停功能关闭,当然了,如果等红灯的时间大于30秒以上,此时可以启用自动启停,毕竟还是能省一些燃油的。
总而言之,车辆冷启动后,没必要特意去热车,启动后稍等10多秒发动机转速回归正常即可行驶,等红灯时,如果等待时间超过30秒以上,车辆没有自动驻车功能,那可以挂入N挡,然后拉起手刹,如果有自动驻车功能,那直接默认D挡刹停后松开右脚即可。
现在的造车技术越来越成熟,各种科技功能越来越丰富,很多驾驶经验和养车方式可能在10年前很有用,但并不适用于现在的车型,因此需要区别来看待。